所羅門王的指環_CH10_盟約

最奇妙、最令人難解的一種現象大概就是良犬擇主了。通常只有幾天的功夫,這種默契就突然之間生了根,可是卻比人與人之間的任何束縛要有力。華茲華斯把這種關係稱作:一種感覺的力量,超過人的一切估計。

新石器時代的初期,出現了一種半野半馴的小型動物,這種動物就是狗。 狗是豺狼(jackal)的後裔,牠們大概算得上是人類的第一種家畜了 。那時歐洲的西北方很可能已經沒有了豺狼的蹤跡,但是從找到的許許多多狗骨頭,以及其他的種種跡象看來,我們有理由相信:當時的居民養一兩條家犬似乎是很普遍的現象,而且當某一批湖畔居民流徙到波羅的海濱定居的時候,還把他們養的狗也帶了去。

但是石器時代的人開始時到底怎樣跟狗攪在一起的呢?多半不會是出於有心的安排。當這些狗還不是狗,而是野生的豺狼時,牠們一定常常成群結隊的跟在一夥一夥的獵人後面,散居在牠們住處的四周,就像現在印度的黃色野狗一般。沒有人說得準這種行為是表示牠們由家犬變成野狗,還是由野狗變馴的第一步。相信我們的祖先也和現在的東方人一樣,聽由這些無害的跟班討些殘食,不和牠們計較。而且那時大的食肉猛獸,對人來說還是非常嚴重的威脅,石器時代的獵人說不定很高興有這一群豺狼替他們把風放哨,萬一有虎、熊經過,不致於因為不知道戒備而受到偷襲。

後來,除了看門放哨之外,牠們又添了一樣本事,成了人們行獵時的幫手。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這一群跟在獵人後面討食的豺狼就學會跑到獵人的前面,幫忙追蹤獵物,甚至把獵物趕到絕地。我們很容易就可以想像到,這些史前時期的豺狼怎樣對大型的獵物發生興趣的:開始的時候,一隻豺狼一定不會想到去追蹤公鹿或野馬,因為牠沒有辦法把牠殺死或是吃牠;但是如果牠一再的從人的剩食中吃到牠的內臟或其他部分,也許當牠再碰到這類獵物時,就不肯輕易放過了。獵物的氣味會使牠想起上次吃過的美食,說不定牠靈機一動,竟然「想到」把獵人引到藏有獵物的路上去。

這樣的假定並不過分,狗如果有幫手,對於借勢假威的事是很在行的。我有一隻袖珍型的法國鬥牛犬(bulldog),牠的膽子很小,後來交了一隻巨型的紐芬蘭犬(Newfoundland)做朋友,每次只要有這隻大狗伴著,不管碰到什麼樣的狗牠都敢攻擊。所以我以為,當初「豺狗」是自己學會追蹤獵物的,並沒有受到獵人有心的訓練。

我每一想到人與狗之間的盟約,是一種自然發展而成的「默契」,沒有一點牽強和不自然的成分在內,我就引為非常樂事。幾乎所有別的家畜都像古代的奴隸一樣,先受過一段時期的監禁,才變成人的傭僕的,除了貓以外,幾乎所有的家畜都是這樣馴養的。

貓其實算不得是真正的家畜,牠直到今天還是我行我素,這其實也是牠最吸引人的地方。狗和貓都不是人的奴隸, 但是只有狗是人的朋友── 一個聽話而樂於服侍你的朋友。 經過幾個世紀的豢養,品種較佳的狗已經慣於認人做集團的領袖,過去有許多例子表示:狗所承認的主人,正是人的部落的酋長。甚至今天,有些個性強的狗還是只認「家長」做主人。我們從哈士奇和其他比較原始的品種可以看出,牠們和人的關係比較複雜而不直接;如果你養了一群這樣的狗,其中必有一隻會成為群中之首,其他的狗只尊敬牠、對牠忠實,所以只有牠可以算是你的狗,別的狗都是牠的部下。

倫頓(Jack London)對於狗的描述顯然是很真實的報導,從他的書裡我們可以看出像我前面說的這種人狗關係,在拖雪橇的狗隊裡是很普遍的。石器時代的豺狗和人的關係,很可能也是這樣。有趣的是,高度馴化了的狗似乎已經不能滿足於認狗作「主」了,大多數的狗都主動的擇「人」而事。

最奇妙、最令人難解的一種現象大概就是良犬擇主了。通常只有幾天的功夫,這種默契就突然之間生了根,可是卻比人與人之間的任何束縛要有力。華茲華斯把這種關係稱作:

一種感覺的力量,超過人的一切估計。

隨便哪一種形式的誓約幾乎都有人打破過,但是一隻真正忠心的狗,牠的誓約卻是海枯石爛、此心不渝的。

我到現在為止認得的狗裡面,又以那些帶有狼的血統的狗最為忠實。北方的狼(wolf)過去曾和現代狗的祖先(養馴了的豺狼)雜交過,一般人常常誤以為大型的狗才是狼的後裔,其實大謬不然。根據行為模式的研究結果:所有歐洲的狗種,包括大丹狗(Great Dane)和獵狼犬在內,都是純粹的豺狗,頂多也只帶有一丁點兒狼的血液

現存純種狼犬只有在美洲極地裡才找得到,尤其是所謂阿拉斯加犬(malemut)。格陵蘭島的愛斯基摩犬(Eskimo dog)只有一點豺狼的特性;但是歐亞大陸極地裡的種種名犬,像芬蘭的拉普蘭犬(Lapland dog)、俄國萊卡犬(Russian lajkas)、薩莫耶犬(samoyede)、鬆獅犬所帶的豺性就要比狼重,只是牠們把從狼那兒得到的特徵表現得格外明顯而已:幾乎全是高顴、斜眼、鼻尖微微上翹,和狼的臉部一個表情;不過就另一方面來說,牠們身上帶有豺狼的血液也是不容置疑的,尤其是鬆獅犬,牠著的暗紅色外衣就是明證。

狗最後到底怎樣選中牠的主人?

人和狗之間的盟約到底是怎樣決定的?到現在都還是謎。我們只知道這種關係發生得很突然,尤其是那些從動物飼養所養出來的小狗,常常在短短幾天之內就選定了主人。

就狗而言,這是牠一生中第一件大事。如果是豺種的狗,「擇主定盟」的時間,通常發生在牠八個月到一歲半大的這一段時期裡,如果是狼狗,大約在第六個月裡牠就會做決定了。

狗對於主人所以能矢志不貳,有兩種不同的因素。 第一種因素是:每一隻野狗對於狗群之首天生就有服從和盡忠的精神,野狗受到馴養之後,漸漸就把這種盡忠領袖的精神一股腦兒的轉移到人的身上來了。

其次是,那些歷史較久的家犬除此之外,還添了另一種感情:如果我們把受馴已久的家畜和野生的同類相較,就知道家畜的身體構造和行為,和野生動物幼年時期的特徵相合。

野生的動物一旦成熟,幼時的種種形相姿態就不再顯,但是家畜卻把這種種特徵永遠保留下來了。 就狗來說,許多家犬都是短毛曲尾、耳朵下垂,腦殼的形狀像圓蓋一樣,嘴巴也短短的。除了外形之外,家犬的行為也保有幼狗的特色,野生的幼狗對於母親的愛雖然極其熱烈,但是成長之後這種依依之情就完全消失了;所有受馴已久的家犬卻把這項特色終生保留下來,只是對母親的愛現在已轉成對主人的愛了。

因此,對領袖的忠敬服從之心以及對母親的依戀信賴之情,轉移到主人的身上,就成為家犬的兩種不同的感情來源了。

狼種的狗和豺種的狗性格上最大的不同就在這兩種情感分布的輕重上。

就狼來說,群體生活在牠的生命裡占的重要性極大;但是豺狼就不然了,牠總是獨自出獵,而且老在一定的地方。

狼群卻常從一地流徙到另一地,所有北部地方的森林都有牠們的蹤跡。牠們彼此依賴,不論是禍是福都一起擔當,如果碰到危險一定互相衛護,甚至犧牲生命也在所不惜。一般人常常誤傳狼群裡的狼會互相吞噬,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這是無稽之談,因為拖雪橇的狗(狼的後裔)無論處在怎樣悽慘的情形下,甚至就要餓死了,也不肯做這樣的事。這是一種與生俱來的社會禁條,絕不是人教的。

沉默的排外主義,和對內的和衷共濟乃是狼的特點,所有狼種的狗都受這種特色影響,比起豺狗人盡可親的態度自然高明得多。無論是誰,只要牽住了豺狗的皮條,就是牠的主人,牠就聽話的跟他走。狼種的狗剛好相反,只要牠一旦認了主,永遠就是一個人的狗了,任何人對牠再好再巴結也沒有用,牠頂多對你搖搖牠的粗尾巴而已。凡是養過這種狗的人大概都有「曾經滄海難為水」之感,對於純粹的豺狗再也沒有興趣了。不幸的是,牠們這種矢志不移的特色也有好些缺點,最明白的一點自然是一隻長成了的狼種狗永遠不會成為「你的」狗,不過還有更糟的:萬一牠已經成了你的狗,而你又不得不離開牠,那就麻煩了。牠甚至會精神錯亂,無論是你太太還是你孩子的話牠都不聽,變得像一隻流浪在街頭的無主野狗,對於咬殺的自制力也沒有了,錯事一件接一件的做,在鄰近的區域內大肆劫掠。

除此之外,狼性較重的狗雖說比較忠心耿耿,對你的愛情也始終如一,牠們的服從性卻較差。失去你牠會死,可就算你下了死勁去教,也教不會牠聽你的話。至少我到現在為止,還沒有碰過一隻無條件聽我話的狼種狗──也許有比我好的狗主能夠訓練成功也說不定。就是為了這個原因,你很少會見到一隻中國鬆獅犬自動的跟在主人後面。同樣的,狼狗具備許多大型貓科肉食動物所共有的特性:牠固然會對你至死不渝,可絕不是你的奴隸。雖然牠活著不能沒有你,可是牠仍過著一種屬於自己的生活。

豺種的狗就不同了,牠們與人同居的歷史實在太久,由於長期馴養的結果,牠們對於主人始終存有孺慕之情,因此使得牠們較易控制得多。牠不像狼種狗那麼桀驁不馴、有丈夫氣,牠會日日夜夜、每分每秒的伺候你,等你的吩咐,滿足你最最細微的願望。你如果帶那種有長期馴養歷史的豺狗出去散步,就算牠沒有經過訓練,也曉得跟著你,不管牠跑在你的前面、後面或旁邊,都會和你保持一定的距離,隨著你的速度或快或慢。牠天生就比較聽話,這是說你一喚牠的名字,不管牠高不高興、願不願意,都會答應,因為牠知道:牠一定得來!你愈叫得急,牠愈來得快。但是一隻狼種的狗在同樣的情形之下,常常連理都不理,只是遠遠的對你擺出一副友善的姿態而已。

豺狗的好處固然在於牠的性馴、脾氣好,不幸的是牠這種永久性的稚氣使牠的主人有許多不便:因為沒有超過一定年齡的小狗在同類的大狗看來,算是「大自然的禁臠」,不論牠多麼頑皮,牠們都不能咬牠。這些「大小孩」因此常常會對四周的人物過於輕信,而且見了人老喜歡糾纏不休,就像那些慣壞了的孩子一樣,見了每一個成人都稱他作「大叔」。無論是人也好,是別的動物也好,牠老要纏著他們要和他們玩。

如果這種脾氣一直不改,或者發展到極處,這隻狗就一點個性也沒有了。最糟的是,因為牠把每一個人都認作大叔,無論誰只要稍微對牠嚴厲一點,牠就由輕狂式的熱情一變而為奴隸式的服從,擺出一副受辱後的奉承樣子。幾乎每一個人都碰過這類不是跳上跳下把你纏個不休,就是賴在地上,四腳朝天對你搖尾乞憐的狗。牠總是直撲到你身上,把你弄得全身都是毛;等你實在被牠弄煩了,顧不得得罪女主人的吼了牠一聲,牠馬上就可憐兮兮的滾到地上,把肚子攤開來,哀懇的向你求情。你過意不去,又想討好女主人,才好言安慰了牠幾句,牠已經一個箭步跳了起來,把你的臉整個舔了一遍,並且又膩到你身上來了。

像這種人盡可親的狗實在很容易上當,不管是誰,只要對牠好言好語,牠就相信他。不過,一隻這麼容易得到的狗在我看來實在沒有什麼意思,至少我是不要的。甚至有許多漂亮迷人的獵狗,在牠奔跑時,「牠的大耳俯垂,把早上的露珠兒一掃而盡」,也不合我的口味,因為不論是誰只要帶了槍,牠們就肯跟從他。原因很簡單,獵狗之所以得用,就是因為牠們能接受任何人做主人,不然的話受過訓練的獵狗也買不到了,你也不能把狗送到職業訓練所受訓了。

一隻狗一定要對訓練他的人絕對服從、絕對信任,才會接受訓練。因此,你如果把狗交給訓練師,等於從開始你就不要牠對你盡忠,就算這隻狗回來之後對你還是很親熱,你和牠之間的關係卻已經受到很嚴重的損害了。

如果你把一隻帶有狼的血統的狗送去受訓,牠要麼因為固執和羞怯的關係,什麼也學不會(甚至任性的處處和訓練師為難),要麼就乾脆把訓練師當作是牠終生之主了(這是說你把牠送得太早,當時牠還沒來得及定性)。因此,要買一隻訓練好了的狼種狗簡直是不可能的事。只要牠不和主人在一起,牠就是隻野狗,你無論如何在牠身上也找不出受過訓的影子。

狼種的狗一生只接受一個主人,這完全是無條件的;但是,要是牠一直不得其主,或者定主之後又失掉了主人,牠就會變得像貓似的獨立、自足,就算牠再跟人住在一起,牠也我行我素。大多數的北美雪橇狗都是這樣,如果沒有一個像倫頓一樣的知音去發掘牠們,牠們心靈的秉賦就一輩子埋沒下去了。

中歐的許多鬆獅犬也是一樣,因此,許多愛狗的人以及大多數的獸醫都討厭牠們。鬆獅犬很容易像我們前面說過的情形一樣「變貓」,這是因為牠們的初戀常常沒有結果,而又不能再接受第二個主人的緣故。

一般說來,豺種的狗不管多麼忠實有骨氣(就拿德國牧羊犬或萬能㹴做例子吧),只要你在一歲前得到牠,就有辦法贏得牠的愛;但是你如果想要一隻鬆獅犬或是其他帶有狼的血統的狗對你矢志不貳,你就得親自把牠從小帶大,因為牠們定主的時期來得特別早。依我長期的經驗,要養這一類的狼狗大約四、五個月就要抱來了。其實這樣做並不像你想的那麼麻煩,因為和豺種的狗相比,牠們成熟得較早,很快就學會不隨地亂來的習慣。這種像貓一樣愛清潔的天性,實在是狼狗叫人最為欣賞的一點特色。

從我前面所做的狗性分析,也許讀者要以為我只喜歡狼種的狗了。其實不然,沒有一隻帶有狼血的狗能像我們的德國牧羊犬(豺種)這麼聽話的了。當然,只有狼種的狗才具有「猛獸」的高貴性格;說到對生人的傲慢、對主人的親愛以及牠默默表示的深情,都是豺類的狗望塵莫及的。不過我們可以想法子把這兩種性格組合起來;豺種的狗比狼狗馴養的歷史早好幾千年,要想後者一步就趕上前者,對主人的話唯命是從,幾乎是不可能的事。不過也許我們可以想出其他的法子。

幾年前我和太太各養了一隻狗,我的那隻就是前面提過的母牧羊犬「甜豆」,我的太太則養了一隻小小的母鬆獅犬「白姐兒」(Pygi)。兩隻都是純種狗,甜豆帶有豺狗的一切特徵,白姐兒則是一隻標準的狼狗。

我們常常各為己狗爭論不休:我的太太簡直就看不起我的甜豆,因為牠對來訪的客人個個親熱,不管什麼泥地水坑牠都會跑進去,弄上一身泥,再滿不在乎的跑進我們最好的房間裡。提起牠的衛生習慣也是上不得臺盤的,一旦我們忘了放牠出去,牠就會扯點爛汙。還有許許多多狼種的狗絕不肯犯的錯失,牠都會一犯再犯,我的太太常說:「這隻狗怎麼一點自己的意志都沒有?我看牠頂多只是你沒有靈魂的影子,看牠整天攤在桌子邊等人帶牠出去散步,簡直是煩死了!……這種狗!」

我於是也投桃報李的回她道:「養狗的目的就是要牠聽妳的話,一隻不曉得陪主人散步的狗我才不希罕呢!妳每次帶白姐兒去林子裡逛,有幾次牠是跟妳一道兒回來的?牠總是自顧自的打獵去了,如果講乾淨、講神氣,暹羅貓比牠還神氣、還乾淨呢!妳幹嘛不養隻貓?白姐兒根本不是狗,牠只能算半隻貓!」我太太就回嘴了:「白姐兒不像狗,甜豆又像狗了?牠頂多只能算是個小說人物,維多利亞式的小說人物,一個感情用事的傢伙!」

像這樣半真半假的爭吵,後來竟找到一個最自然、最好的結論。原來甜豆的兒子「卜比」(Booby)竟和白姐兒配了對。我的太太自然是滿心不願意,她只想養純種的狼狗。但是我們後來發現狼種的母狗還有一項出人意外的性格:幾乎個個都是不嫁二夫的烈婦,我的太太帶著白姐兒幾乎相盡了維也納的鬆獅犬,希望她會碰上一隻中意的,結果是一點用也沒有。凡是來求親的公狗都被牠咬了回去,牠只看得上卜比。一直到最後,這一對彼此傾心的情狗才算如願;原來我們把白姐兒關在一扇木門後面,卜比卻破門而入,把牠從裡面擄了出來。

最後更新 Feb 05, 2025 16:52 +0800
使用 Hugo 建立
主題 StackJimmy 設計